易轶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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离婚诉讼

离婚时无过错方是否可以要求他方赔偿相关费用问题


来源:北京离婚房产分割律师 网址:http://www.bjlhfcfgls.com/ 时间:2016/5/29 10:22:32

    离婚时无过错方是否可以要求他方赔偿相关费用问题

  1、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,导致离婚的,无过错方有权请求赔偿--(1)、重婚的。(2)、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。(3)、实施家庭暴力的。(4)、虐待、遗弃家庭成员的。

  2、无过错方基于前列情况提出损害赔偿的,只能向自己的合法配偶提出,而不能向第三者提出,且应当在提出离婚诉讼时同时提出。

  3、无过错方基于前列情况提出损害赔偿的,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,涉及精神损害赔偿的按最高人民法院《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若干问题的解释》的有关规定。

  4、法院判决不准予离婚的案件,对上述损害赔偿不予支持。

  5、法律并无规定离婚时男方应当向女方支付青春损失费、赡养费及其他除抚养费以外的相关费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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